口头合同的
管辖法院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如果
当事人约定管辖的,应按照约定的标准予以确定;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
3、如果是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则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