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第一,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
第三,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规定的是民事
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来保证这些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这表明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