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旅游途中的
纠纷,除了保护自身安全外,应当及时完整保存
证据。根据《旅游法》规定,可以采取合法途径维权。《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
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
吊销旅行社业务
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
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