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窃罪和收赃不是
共同犯罪。收赃和盗窃罪不是同一种罪。
2、收赃,在我国
刑法上称为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
犯罪所得的
赃物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及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且
数额较大的
犯罪行为。
3、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
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