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
起诉离婚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
立案之后会在审理之前组织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判决准予
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准予离婚会同时对
财产分割和
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处理。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