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亲属或受委托的
律师提出
取保候审,三日内由相应的办案部门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作出答复。审查起诉阶段,应当是案件移交检察院,可以由
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者聘请的律师
代理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法律有规定。
《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
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