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如下:
一、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一)可以
申请法律援助1、公民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
2、公民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公民请求发给
抚恤金、
救济金的。
4、公民公民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的。
5、公民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
6、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公民因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造成的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公民因
家庭暴力、虐待、
重婚等,
受害人要求
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
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
辩护人,人
民法院指定
律师辩护的,可获法律援助。
(二)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
犯罪嫌疑人在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
公诉案件中的
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
3、
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
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5、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
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
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法律援助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
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情况及经济状况审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