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
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
公共秩序,
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依据《
刑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触犯本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