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
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
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
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
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
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
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6、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