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