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具体程序有: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
结婚证、
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
登记离婚,取得
离婚证。
2、
诉讼离婚,一方
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
经常居住地法院;然后提交
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感情破裂的
证据等材料;法院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