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抚养权,女方探视权,探视权有寒假暑假,周期过长,孩子过于粘女方,导致接管孩子哭闹,影响生活和睡眠,不利孩子。可否减少探视周期。
[律师回复]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当准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综上,以上就是探视权与抚养权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