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股份也就为公司的股东,如其按期缴纳注册资本的,仅用所缴纳资本承担责任,无需在额外承担责任;如未缴纳注册资本的,应在未缴纳的范围内承担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