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相关法律限定,由于工作地址隶属
劳动合同法强制限定应当具有的条款,所以对工作地址商定不清的,隶属违背
法律强制性限定,由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该
劳动合同无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资料号码;
(三)
劳动合同时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要求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
法规限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限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商定
试用期、训练、保守秘密、增加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限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