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达到
法定婚龄而谎报年龄骗取
结婚证的,
婚姻无效。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有关人员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
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
当事人及
利害关系人。
三、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
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
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