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
加班工资的,属于
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林氏木业不给
加班费已经
违法,可以向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