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的,如果是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到双方任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去
办理离婚手续,而不一定是登记地。
如果选择的是
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到被告
经常居住地或者原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提
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