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和程序

917浏览 帮助9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其流转要通过行政审批,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即便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有些情况下也是不能直接进入流转的。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2款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和程序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48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98人选择咨询律师
37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和程序
一键咨询
  • 143****0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8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35****39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798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28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范本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 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合同 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 1.违约责任 1 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1 1. 4、 1 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 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 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 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 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1 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 1 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 (3)本条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 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 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 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 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 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 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 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1 4.保密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5.以往协议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 6.其它 1 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 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 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 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 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 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 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 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 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443浏览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范本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 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合同 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 1.违约责任 1 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1 1. 4、 1 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 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 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 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 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1 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 1 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 (3)本条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 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 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 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 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 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 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 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1 4.保密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5.以往协议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 6.其它 1 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 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 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 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 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 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 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 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 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413浏览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电子版
[律师回复]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范本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 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合同 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 1.违约责任 1 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1 1. 4、 1 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 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 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 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 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1 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 1 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 (3)本条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 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 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 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 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 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 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 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1 4.保密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5.以往协议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 6.其它 1 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 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 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 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 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 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 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 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 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308浏览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l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3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在我国,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归属虽然具有相对性,但在转让中必须实行“房地一致”原则,以避免出现“空中楼阁”的尴尬局面。实行“房随地走”,作为实现房地一致的方式之一,已经在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得到普遍接受。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层次:1.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第143条的规定发生转让;2.依附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随之转让。在存在本法第136条规定的同一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只依附于其所在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房随地走”。这一规定与已有法律制度是一致的,也符合社会生活常识。
301浏览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物权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相关的法律解释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流转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流转。担保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三款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本条规定了实现“房地一致”的另一种方式“她随房走”,这也已被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普遍接受。在理解和适用本条规定时,要特别注意和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衔接,这两条实际上做为一个整体,只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有一个发生了转让,另外一个就要相应转让。从法律后果上说,不可能也不允许,把“房”和“地”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主体。此外,本条中所讲的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可能是一宗单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有可能是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份额,特别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也不应该导致对业主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割。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本条外,还要依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才能全面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02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1****3822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35****6100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85****819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