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有责任。
交通事故中雇用的司机全责,民事赔偿责任应当全部由车主承担。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