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抽取利息后的实际借款数额作为借款本金来偿还本金及利息。如果
债权人(把钱借出去的人)预先扣除了利息,那么就按照实际借到的钱作为借款本金,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利息。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按实际出借的金额计算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