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承保限额内承担
损害赔偿损失。《
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的程序是:
1、保护好现场。以最快速度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
报案。
2、配合现场查勘
定损。一是认真填写出险登记,二是如实提供有关单证,三是配合现场查勘定损,确定保险责任,四是协商维修,保存好修理发票。
3、保险车辆索赔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交管部门证明、
责任认定书,非交通事故由派出所或乡以上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各种费用发票、收据等。
4、领取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核赔同意后,即通知
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