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
立案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达到3000的,一般是不构成
刑事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