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到15日
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
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
(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