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肇事逃逸有以下条件:
1、
行为人的
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
2、行为人在
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延伸】
问:交通
肇事赔偿项目的确定标准是怎样?
答:《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
赔偿项目方面和
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
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
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