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
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必须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
情节犯。
(三)主体。该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主观方面。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