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证一般为紫红色。离婚证指的是双方
自愿离婚,并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之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的证明夫妻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
2、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
子女抚养、财产、
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