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查
3、经
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
立案通知并于受理。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
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逾期不上诉的,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对生效的
离婚判决或调解书不服的,按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当事人不能
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