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遗嘱把房产给小三的问题:
1、首先,遗赠人的遗赠行为虽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内容和目的违反了法律规定和
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
公共秩序,应属
无效民事行为。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
法律行为。遗赠行为成立的前提是遗嘱,而遗嘱是
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其他财物,并于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2、其次,一个合法的遗嘱成立必须具备其
构成要件。夫妻间的
继承权,是婚姻效力的一种具体表现,遗赠人妻子本应享有
继承遗赠人遗产的权利,但因遗赠人遗嘱将财产赠与小三,实质上剥夺了其妻依法享有的合法
财产继承权。因此,遗嘱因其内容和目的违反法律和社会
公共利益,不符合遗嘱成立要件,该遗嘱应属
无效遗嘱。遗嘱无效,其遗赠行为自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