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
诉讼离婚不需要。
1、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的
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并向
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