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是:
(1)须有有效
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
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
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
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
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
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
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
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
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
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