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
立案标准是: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单处
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
土地使用权受过
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