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高速追尾,应当立即停
车保护好现场,如果损失金额不大、未导致人身伤亡且两方对责任划分无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然后可以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
如果无法协商处理或者有较大
财产损失或者有
人员伤亡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报警。有伤员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拨打电话,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当事人或其他人的
报案之后,按照
管辖范围予以
立案。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
收集证据。
4、交警出具
责任认定书。
5、如果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6、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交警进行
损害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