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职工的
工资在
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所以
公司申请破产的,公司职工的工资是优先支付的,应当是全额工资。如果公司资产不够工资的,应根据比例平均发放给每一个人。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
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