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钱能否追回,要根据具体案情才可以分析,
受害人要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
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
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二是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如果赃款
赃物在
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没有追回,只能采取第二种办法追回款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八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
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