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要
离婚的一方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二、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
立案。
三、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
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四、法院安排
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