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
房产证,但
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
立遗嘱的,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被
继承人订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
行为能力;
(2)
自书遗嘱由
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上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处理无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