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
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
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
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
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
借条”等
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
委托个人讨债应注意以下问题:
1、
代理人应是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精明强干,具有一定讨债知识或优势的公民或
法人。
2、
代理权限应当明白无误。
3、被代理人应随时了解和掌握
代理活动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进行讨债的指导和监督,纠正可能发生的
越权代理、
违法讨债,避免发生
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