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除提供以下三大类服务项目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服务收费全部放开:
一是担任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
自诉人、
被害人的
代理人;
二是担任公民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工伤
赔偿,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请求发给
抚恤金、
救济金,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
安全事故、
环境污染、
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
公共利益的群体性
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是担任公民请求
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
(一)
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
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
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
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
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
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
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
刑事、民事、行政
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
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
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
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
调查取证、查阅
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
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
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