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分居多久都不算是
离婚,夫妻是否离婚在于是否办理了
离婚登记。
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双方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法院确认
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在
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