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儿媳住的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公婆,则公婆有权赶儿媳走。
因为公婆对于自己的房子有
处分权,可以决定是否让儿媳住;如果儿媳住的房子不属于公婆,而是儿媳的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儿子、儿媳一方的
个人财产的,则公婆没有权利赶儿媳走。
如果公婆是出于让儿子儿媳
离婚的目的赶儿媳的,则公婆更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因为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
婚姻自由。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婚姻制度。保护妇女、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