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包括
一审普通程序和
简易程序以及小额
诉讼程序、
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
1.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
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
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
2.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
未生效的第
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
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
3.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
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