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
办案流程:
(一)
报案应该向案发地的派出所或
报警,由案发地派出所或刑警队办理。
(二)
立案侦查首先进行
立案审查,确定
刑事案件在实施抓捕,情况紧急可以先控制嫌疑人,办理留置手续,然后再审查是否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应立案,向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对控制的嫌疑人
刑事拘留,如果嫌疑人在逃,可以进行
网上追逃实施抓捕。
其次,刑事拘留时限一般为3天,重大情况可以延长至7天,对于多人多案、单人多案、多人单案的可以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将刑事拘留延长至30天。
(三)
批捕第三,案件基本查明,
犯罪嫌疑人供述、
证据确凿或无供述但证据确凿的在刑事拘留将满前报请同级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
审查批捕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如发现
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嫌疑人
拘留期限到了要
变更强制措施,比如
监视居住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证据确凿的应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逮捕后继续侦查完善,在两个月内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公诉部门依法
起诉,公诉部门审查后依法向同级法院
提起公诉。
(四)
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
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
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
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五)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
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
证据目录、
证人名单和
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