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对方不让我们看孩子的,我们可以选择
报警,只不过作用不大,最好的选择是向法院
起诉,
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配合我们看孩子。
探视孩子是没有
抚养权一方的权利,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仅不能阻拦我们,还应当积极帮助我们探视孩子,这同样也是对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
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