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邻居把我们我们两家之间的巷子给霸占了,重点是他们说是他们自己的地,根本就不承认这是巷子,当初他们建房子的时候,他们二楼的飘窗把巷子给盖住了,我们当时就去村政府投诉,可是他们家当时在村政府当书记,所以投诉不了。后来我们家就算了,我们根本就说不了。再后来他们把他们的一楼租出去当发廊,把那个巷子的一半当了个小厨房,我们家就算了,因为巷子是一人一半,到了现在,他们好像想扩大他们的房子,就借着搞化粪池把那个巷子给霸占了(我们家前年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家的化粪池有问题,老是漏,可是他们当时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最后还是我们自己搞好了),现在倒好,成了他的借口。我们打算去村政府投诉他,可是他们曾经当过书记,我们怕投诉不了,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1-中间道路属于相邻关系中的相邻权的通行权利的体现,不可以随便占用。 2-《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