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
赔偿。至于
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二、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
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
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