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最近签了一个劳务合同,但是现在遇到了一些纠纷,就想了解一下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杨春瑞与重庆海运之间纠纷是船员劳务纠纷,是极具专业特点的海事案件,劳动仲裁不能审理。原审法院称“其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裁定无管辖权驳回起诉,曲解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四他字第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复函》,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大连海事法院认为其对该案无管辖权,也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而不应驳回当事人起诉。(三)重庆海运办公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均是上海,协议中约定在重庆市仲裁、诉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效。杨春瑞请求判令重庆海运为其补缴或赔偿其社会保险,对其在船工作期间患病给予救治,为其支付船员年休假期间报酬工资,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支付其12个月工资补偿、双倍工资及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