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当事人一方想
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解决。如果一方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
准予离婚的,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证明夫妻感情良好,请求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法律依据】
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