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释放后不再受监管。因为减刑释放就是原判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是不需要受监管的。刑满释放后的人与正常的公民是一样的,不会因为其曾经坐牢就对其进行监管,或者其他限制自由的措施。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