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股权代持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具体需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形分析:
1、股东以其
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名义股东代持股权,若实际出资人如实出资的,公司清算时,对公司不
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三条中所规定的:“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2、当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
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其不能以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清算是
公司解散或被破产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
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
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消灭的程序。
1、公司需要进行
清算的情况为以下:
(
1)、
营业执照被
吊销,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情况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起的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
2)、公司宣告破产,公司如果不能偿还
债务而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
3)、
公司注销,如果企业主不想继续经营而选择主动注销它,也是需要进行清算的。
(
4)除了这几种情况之外,法人变成非法人、企业注册地转境外等情况也是需要进行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