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
起诉不一定必须本人去。
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
委托律师进行办理,
立案完成后,
法院开庭的,即使当事人请了
诉讼代理人的,也需要出庭;如果却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不一定需要本人参加。
2、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